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实验实训室安全突发事故,最大限度 降低实验实训室安全突发事故的危害,根据上级有关指导性 文件并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预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实验实训室突发安全事故处理贯彻以人为本、预防为主 的原则,坚持及时、依规、依法、科学处置的方针,把事故 可能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。
二、突发事故的识别
实验实训室遭遇火灾、爆炸等事故,师生出现触电、中 毒、设备工具损伤等问题,危及师生人身安全、实验实训财 产安全或造成事故的,应判定为突发事故。
三、领导机构及职责
学院成立实训室安全突发事故处置领导小组,由院长任 组长,分管安全、实训工作的院级领导任组长,实验实训管 理中心、安全保卫处、及各系(部)负责同志为成员,主要 职责为:
(二)检查各实验实训场所安全状况和实验实训教学开 展情况,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;
(三)审核各系(部)结合专业特点所制订的应急预案 实施细则;
(一)系(部)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、实训指导教师等 现场人员要当即釆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,救助受到伤害的师 生,同时立即报告本系(部)、实验实训管理中心、安全保 卫处负责同志。
(二)系(部)、实验实训管理中心、安全保卫处负责 同志和分管院领导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事故处置,进一 步详细了解事故情况,收集材料,做好记录,釆取有效措施 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。
(三)安全保卫处牵头成立事故处置工作小组,提出事 故处置方案,报学院审批后组织实施。对造成人身伤亡和财 产损失的,做好责任认定及理赔工作。对事故责任者,移交 有关部门追究违纪违法责任。同时安全保卫处、实验实训管 理中心要联合对学院其他实验实训室进行全面检查。
(四)事故处置结束后,事故处置工作小组要写出报告, 报告内容应包括:时间、地点、原因分析、处置方案、事故 后果、责任认定、纠正预防措施等。
(一)实验实训场所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,做到安全设 备到位、安全措施到位、安全培训到位,经实验实训管理中 心、安全保卫处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(三)实验实训管理中心、安全保卫处、和系(部)要 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,保证师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知 识,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和事故处置技能,要组织对师生的 安全准入考核,未通过考核的不得参与实训教学、管理和学 习。
(四)实验实训管理中心、安全保卫处、各系(部)要 定期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,各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要进 行全日常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处置。
六、常见事故应急处理措施
(一)火灾应急处理
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,釆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。 木材、布料、纸张、橡胶以及塑料等着火,可釆用水冷却法, 但对珍贵纸质资料应使用二氧化碳、干粉灭火剂灭火。液体、 气体和油脂类等着火,可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、干粉灭火 剂将液体火灾扑灭。电气设备火灾,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, 需要带电灭火时,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,不能使用泡沫 灭火器或水。
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,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, 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。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:⑴ 切断电源开关;⑵若电源开关较远,可用干燥的木棍、竹竿 等绝缘体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;⑶可用几层干 燥的衣服将手包住,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,拉触电者的衣 服,使其脱离电源。
触电者脱离电源后,神志清醒者,应使其就地躺平, 严密观察,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;神志不清者,应使其就地 仰面躺平,且确保气道通畅,就地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, 禁止摇动触电者头部呼叫。
3.视现场情况拨打119. 120或联系校医室求救。
强酸、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,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 腐蚀作用,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,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, 再分别用低浓度的(2%-5%)弱碱(强酸引起的)、弱酸(强 碱引起的)进行中和。处理后,再依据情况而定,作下一步 处理;
溅入眼内时,在现场立即用喷淋装置或就近用大量清水 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。冲洗时,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,水向 上冲洗眼睛冲洗,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,切不可因疼痛而 紧闭眼睛。处理后,再送医院治疗。
吸入中毒。若发生有化学毒气体泄漏,应立即启动排 气装置将有毒气体排出,同时打开门窗使新鲜空气进入实验 室。若吸入毒气造成中毒,应立即抢救,将中毒者移至空气 良好处使之能呼吸新鲜空气,同时送入医院就医;
经皮肤中毒。将患者立即从中毒场所转移,脱去污染 衣物,迅速用大量清水洗净皮肤(粘稠毒物用大量肥皂水冲 洗)后,及时送入医院就医。
七、附则